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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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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乱性写承诺?欠债还钱莫辩驳!
添加时间:2020-06-28

如果一个家庭里丈夫在藏私房钱,你可能会觉得妻子约束太严;如果妻子藏了私房钱,不仅借给异性朋友还催还无果,那么请发挥你的想象力……啊!抱歉,北上广不相信眼泪,民诉法不相信想象力。

张三就是这个妻子,李四是上述异性朋友,张三从私房钱拿出人民币5万元借给李四,借期一年,并约定到期不还需每年支付5千元违约金。时光荏苒,白驹过隙,一年期满,李四不还;第二个年头,李四不还;第三年,张三起诉了李四……李四提出两点抗辩:因只有借条、无实际交付依据,提出借条系二人酒后乱性过程中所写,性质应为忠诚协议;二是诉讼时效已过。

第一点究竟是不想还钱找借口,还是表忠心的见证,因证据欠缺,恐怕只能是一场罗生门。第二点因三年期间内,张三并未停止向李四催讨借款,故未过诉讼时效。

欠债还钱,人生在世,理应有所敬畏,于法律于规则。

上述案件是一个真实故事。通过我们律师代理,法院判决债务人连本带息在判决生效后一次性支付债权人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