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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某故意杀人中级法院一审判无期 律师诚心辩护高级法院改判为有期
添加时间:2020-06-28

汤某 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。上诉期间其亲属委托郭海林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。经认真查阅案卷材料,并专程前往看守所会见汤某,在征得汤某及其亲属同意后,又多次与被害人亲属协商、讲明利害关系,最终达成了赔偿和解协议,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。经过精心辩护,高法作出了终审判决,依法撤销了一审无期徒刑判决,改判为有期徒刑。

此案不仅获得了成功辩护,使汤某得到了减刑,而且被害人家还得到了经济赔偿和精神安慰。这两家人为感谢律师分别向我赠送了旌旗。

一则为:

万分感谢郭海林律师:“神辩律师智谋高  能改无期辩有期”

再则为:

感谢郭海林主任:“名律师显身手心赤诚  情法并用恩泽两家人”